11月19日起,宁夏实行分县区分阶段
「本文来源:中国日报中文网」
11月18日,宁夏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9场新闻发布会,宁夏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王宏伟通报,根据宁夏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宁夏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综合研判,各级各类学校在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分批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宁夏实行分县区、分阶段、分学段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是:
(一)未发生疫情的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沙波头区、海原县,自11月19日起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恢复线下教学,辖区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由封闭管理调整为半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学校和家庭“两点一线”出行。
(二)发生疫情的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宁县,自11月19日起辖区内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恢复线下教学,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辖区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由封闭管理调整为半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学校和家庭“两点一线”出行。
(三)自11月25日起,自治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解除半封闭管理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自11月25日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评估合格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工作,实行限流、限时、错峰等必要疫情防控措施。
学校复学后宁夏将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校门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各项制度,严控无关人员入校。本校师生员工要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大冷链食品包装、重点邮件快件等消杀力度;落实监测制度,各学校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及“四早”防控措施,每日对全体学生、教职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做到精细排查、精准监测。教育引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同防;加强物资储备,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体温监测设备、口罩、消杀剂等防护物资储备。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要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设置独立隔离区,完善设施设备和隔离物资,做好对复学后出现可疑症状师生的隔离准备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管理,各学校必须加强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卫生间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安排错峰就餐,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加强与属地联防联控,各学校应积极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涉疫地区学校虽然全面停止了线下教学,但各学校都按照宁夏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计划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学生放寒假的时间不会推迟。(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胡冬梅摄影封晓云杨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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