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合作质效,年1月19日,海原县公安局与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海原县公安局揭牌成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福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孟强共同出席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与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并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海原县检警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了常态化、规范化新阶段,检警双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有力提高海原公安执法和检察院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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