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通报沙坡头区疫情相关情况及新增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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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中卫市沙坡头区疫情相关情况
并介绍1名区外输入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流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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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9日17时02分,中卫市收到青海省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协查函,通报青海省西宁市湟源服务区一份10:1混采管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涉及中卫市共7人。接到协查函后,中卫市流调溯源工作专班迅速锁定7人,6人就地管控在沙坡头区兴仁镇国道路口,1人推送至吴忠市红寺堡区追踪管控。对沙坡头区6人就地开展抗原+核酸“双检”措施,抗原检测为阴性,核酸单采1人示阳性。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检为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定李某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8月20日凌晨5时10分,李某转医院隔离诊疗,情况稳定。
疫情出现后,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中卫市、沙坡头区三级联动,启动“8·20”中卫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自治区流调专家突击队赴现场指导我市及沙坡头区开展应急处置。
中卫市对涉疫车辆停放现场实施临时封控措施,对临时封控区内涉疫人员、同行其他车辆司乘人员就地管控,连夜进行核酸检测,对临时封控区进行环境消杀,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目前,流调溯源工作全面完成。根据流调情况确定我市密接11人,均在沙坡头区,次密接5人,沙坡头区3人、中宁2人,密接、次密接已全部隔离管控到位,首轮核酸检测已出结果,均为阴性,涉及吴忠市6人、外省3人相关信息已推送有关省市,全部管控到位,首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中卫市沙坡头区通报无症状感染者李某流调情况
李某,男,46岁,黑龙江省绥(sui)化市人,系绥化市开发区一运输公司货车司机,目前接种过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8月14日,李某前往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在盐池县中石化加油站、老东北饭店、同心县桐信汽车修理厂、兴仁高速马场垣(yuan)服务区等地活动。
8月15日,在京藏高速线行驶,途径青海省西宁市大水桥、茶卡(ka)镇等地。
8月16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沱(tuo)沱河中石化加油站、西藏那曲木材市场等处活动和休息。
8月17日,从西藏那曲返回青海省,在沱沱河中石化加油站及周边就餐和休息。
8月18日,在青海省诺木洪服务区、盐场附近、茶卡(ka)镇等地活动,之后行驶到西宁市湟(huang)源服务区休息,期间未下车。
8月19日8时30分,李某在湟源服务区采集核酸后上高速,前往内蒙古包头市卸货。12时左右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张家寺服务区停车休息,13时左右驾车继续向内蒙古方向行驶。17时02分,中卫市收到青海省西宁市疫情指挥部协查函,通报湟源服务区一份10:1混采管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涉及李某。17时9分,李某自中卫兴仁高速卡(qia)口入卫,17时15分在高速卡口下车,由穿戴防护用品的工作人员引导至空旷地进行查验登记和核酸采样,采样后对采样场所和护栏处进行消毒。18时19分,将李某车辆及随行两辆车贴封条后就地暂时管控。23时30分,李某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8月20日5时,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医院进行隔离诊疗。8时40分,经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检,结果为阳性。
疫情发生后,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三级联动,启动“8·20”中卫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采取现场询问、调取监控、大数据核查等措施,详细掌握李某行动轨迹。截至8月20日12时,经初步流调,排查李某在卫密切接触者11人、次密切接触者5人,已全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涉及吴忠市、西宁市相关人员信息已推送并同步落实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与李某行动轨迹有交际或者重合的,做好个人防护,主动与所在的社区(村组)、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疫情管控措施。
记者:冯晓莺董鹏编辑:雷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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