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河道行洪安全行政

为更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效。12月9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对2件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案进行公开听证。

整改前

整改后

听证会以“实地走访+听证+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前由海原县人民检察组织领听证员与被监督行政单位一同深入至杨坊河史店乡满庄段受损河道,就其整改修复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查看。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宣读诉前检察建议书,就被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就受损河道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整改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和焦点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提问,并对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和效果发表了意见。同时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并一致认为,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对诉前检察建议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有效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赢、多赢、共赢。

此次听证会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河湖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完善案件公开听证机制,将案件办理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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