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国际业务部原总经理王志(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志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中卫(支)分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宁夏检察)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矩阵
原标题:《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3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