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落实十项严禁,严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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