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合法县长出庭应诉
近日,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起诉海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诉讼案,并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庭审现场,海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鹏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陈述答辩意见。这是自新行政诉讼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以来,中卫市首例县级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引导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对证据进行质证,重点针对海原县政府依照其印发通知文件中的补偿标准对地上附着物作出的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展开辩论。
庭审现场。
张鹏代表海原县人民政府发表了意见并作了最后陈述。他表示,县政府高度重视当事人的诉求和出庭应诉工作,庭后将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尽量采用协调化解方式实质化解案件争议。今后全县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努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对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
庭审现场。
今年以来,中卫中院采取“一案一送达多通话”、创新建立逐案评价反馈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及督导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落实落细,依法审理行政一审案件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件,出庭应诉率94.7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16.96个百分点。
(图片来源: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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