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隐报瞒报谎报这些行为,法律后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大家按照疫情防控规定配合疫情防控政策,如实申报行程等。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置自己及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顾,刻意瞒报、试图逃避相关防控措施!这样的行为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行为,将严重妨碍相关部门查找密切接触者,会造成疫情传播的巨大风险,具体来说,根据行为不同、危害性不同、造成后果不同,可能会面临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丽说。

案例一

8月19日,同心县白某某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驾车返回同心县。返同后,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报备,且在同心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协查信息电话询问时,白某某刻意隐瞒、谎报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同心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白某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8月24日,海原县出现1例区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海原县公安局警情通报显示:经公安机关调查,外省入宁人员张某某、谭某某在明知核酸检测异常的情况下,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申报行程且刻意隐瞒,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海原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并对张某某、谭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张某某、谭某某如果存在明知核酸检测异常却未按规定申报行程且刻意隐瞒的行为,且其行为具有引发新冠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的,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后果特别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若发现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或者发现自身存在其他疫情传播风险时,应当如实报告、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不遵守防疫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后果很严重!

原标题:《隐报瞒报谎报这些行为,法律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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