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吉一房企疑遭套路贷,举报人也成

因年借了一笔万元民间借贷,宁夏西吉县合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融置业)疑似陷入“套路贷”陷阱:公司印章证照至今被控制,账户被冻结,数千万元财物被侵占,项目工程建设迟迟未能竣工。

自年8月开始,合融置业向固原市扫黑办、西吉县政法委、西吉县公安局等部门举报,要求警方查处合融置业原法定代表人蒋玉宏、公司总顾问李国政等人涉嫌“套路贷”犯罪,但一直没有结果。随后,合融置业股东张自选向媒体求助。年12月13日,记者赴西吉县采访,随后,该县成立了“12.21”专案组。年12月21日下午,西吉县公安局以李国政、蒋玉宏、宝盛达公司涉嫌虚假诉讼,向报案人代表张自选出具《受案回执》。年2月18日,西吉县公安局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口头通知报案人张自选,称李国政、蒋玉宏等人行为不构成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强迫交易等犯罪。对此,报案人认为警方是避重就轻。3月15日,张自选与律师来到西吉县公安局,阐述李国政、蒋玉宏等人涉嫌诈骗、强迫交易等违法事实与理由,但警方仍仅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李国政与蒋玉宏进行传唤。举报人被列为“犯罪嫌疑人”3月24日晚上,在西吉县公安局刑警队做完8个小时的笔录后,张自选的哥哥张自科认为被举报人李国政、蒋玉宏两人一定会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办案人员却认定他涉嫌协助李国政、蒋玉宏挪用资金,同样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不过,由于疫情原因,张自科与李国政、蒋玉宏在当晚被取保候审。张自科的取保候审通知书对此,张自科认为,他当初信任朋友而接受李国政的民间借贷,造成合融置业项目开发失去控制权,致其精神压力难以承受,因此才吩咐弟弟张自选代表公司报案。“合融置业是我们家族的企业,但我没有在合融置业担任任何职务,更没有将合融置业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借贷出去给他人,因此不是涉嫌挪用资金的刑事犯罪主体,办案人员没有对此区别开来。”张自科说,嫌疑人李国政强迫其签订二手车买卖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各种合同,本身就是李国政一伙人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直接证据。“固原市扫黑办电话回访我,问我对处理是否满意。我怎么能满意?西吉县办案人员反而将我哥列为嫌疑人,明显是想让我们妥协。我们举报李国政他们涉嫌诈骗、强迫交易等问题,提供的财务数据、银行流水等线索资料,办案人员既不去审计,也不去核实线索。”张自选告诉记者,他们去年曾向西吉县政法委反映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认为,李国政他们原本就是“黑恶势力”,并称他们一开始就是想吃掉合融置业的房产项目,“但后来再见面时,却改了说法。”对于上述说法,3月28日,固原市政法委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向记者回应称,该案应由市扫黑办负责。但固原市扫黑办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婉拒了采访。记者多次致电西吉县公安局联系采访事宜,也未得到回应。源于万元民间借贷今年60岁的张自科曾是一名副厅级干部,年因被一起案件牵连而丢了工作。随后,他开始做生意,年8月7日,张自科四兄弟在西吉县成立合融置业,注册资金万元(年增至万元),开始对占地22亩的“西区阳光小区”进行开发。西吉县西区阳光商住小区“西区阳光小区”位于西吉县团结路与政府路西侧,总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记者了解到,该地块原属于另一家房产公司开发的步行街二期项目,该公司年成立时,张自科兄弟前期共投资万元,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后来,该公司项目完工后,企业股东之间未分配收益和利润,经双方协商,至年4月,张自科兄弟从该公司净身出户,单独开发“西区阳光小区”房产项目。由于张自科、张自选等人对房地产行业不熟悉,一名房地产公司的朋友建议聘请其手下蒋玉宏帮忙管理。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张自科兄弟答应了蒋玉宏提出的合融置业51%股权由其代持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年薪50万元的条件,以及项目结束后按总利润5%分红。年7月18日,张自科、张自选两人(甲方)与蒋玉宏(乙方)签订了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经初步预算,合融置业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仅需万元就可以启动。于是,作为合融置业法定代表人的蒋玉宏,将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李国政介绍给张自科,称李国政可以给合融置业借款万元,只要支付利息即可。张自选告诉记者,李国政为了给自己出借资金创造条件,虚构自己“吃斋念佛”、是个“大善人”的人物形象,并承诺“不参与、不干涉、不影响”合融公司的运营管理,承诺不会多占合融置业公司一分钱的便宜。签订各种变相借贷协议年6月23日,李国政(甲方)与合融置业(乙方,蒋玉宏签字)签订了一份“房地产项目投资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李国政将万元分三次注入合融置业账户,投资期限一年,按年净投资回报率14%计算合作利润;合融置业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全部交给李国政保管,李国政不干预乙方施工,若违规使用印章给合融置业造成经济损失,李国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约定,合融置业所有股权都质押给李国政。李国政担任公司总顾问,主管财务和销售,年薪63万元,聘期一年。李国政要求安排三名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办公,每人年薪25万元,由合融置业负责。记者了解到,李国政还让合融置业股东张自选(持股49%)与其另外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要求张自选名下34%股权“零价格”转让给他,并于年6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李国政为了收取高息,将借款协议改为投资协议,借款利率通过约定投资回报率和支付顾问费、人工工资的方式实现,为了保障借款本息返还,又控制合融置业所有的印章和证照。”张自科的二弟张自举告诉记者,由于李国政的欺骗,才导致他们错误处分了合融公司的控制权,为李国政一伙人继续非法占有合融置业的财物打开了方便之门。资料显示,今年71岁的李国政,系宁夏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李国政当初是想“吃掉”合融置业开发项目。此时,李国政已将合融置业掌控在自己手中,按照协议约定,他将万元打进了合融置业公司账户。不过,为了制造虚假银行流水,他又以各种名义将此笔借款来回转账倒腾。张自举称,就在双方签订上述协议时间还未满30天,李国政突然向张自科提出要求,称他手中有两辆二手车和一套房屋,让张自科买走,如果不买走,就让合融置业项目开工不下去。年7月26日,李国政以其儿子李继文的名义,与张自科以合融置业的名义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的营业房产,作价万元卖给张自科。同时,又让张自科、合融置业签署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将两辆价值万元的宝马和雷克萨斯二手车,以万元的高价转卖给张自科。随后,上述两项买卖约定的支付款项,均被李国政从合融置业账上直接划走,剩余款项由合融置业继续承担利息。年8月2日,合融置业与宁夏瑞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禾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西区阳光小区4-6#号楼正式动工。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张自选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李国政利用掌控公司经营和财务的便利,不按时支付瑞禾公司的工程款,甚至将工程款转至他手下员工的个人账户,造成瑞禾公司的建设工程延期,而被李国政转走的工程款项又由合融置业承担利息。年4月27日,李国政将原本由瑞禾公司承建的西区阳光小区1-3号楼,以高于市场的价格,私下与其侄子李吉春名下的宁夏宝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盛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全资垫款施工。记者了解到,年8月22日,合融公司借李国政的万元借款到期,合融公司结清了借款本金利息,协议本应终止。张家人表示,原“投资协议”李国政以顾问费名义以及其他人员工资的名义收取利息的约定事项已履行完毕,李国政应该退回其控制的公司印章和证照。“但李国政并不退回公司印章和证照。作为合融公司聘请的职业经理人,蒋玉宏却与李国政联手,篡改原合同主旨条款,再与宝盛达公司签订有损公司利益的补充协议,将合融置业印章和证照全部转移至宝盛达公司控制,继续履行李国政顾问费及由其派出的人员工资截至宝盛达公司工程款结清之日,为此造成企业巨额财产损失。”张自选透露,为了阻止西区阳光小区竣工和交房时间,年8月26日,宝盛达在未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款时间的情况下,将合融置业起诉至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合融置业的账户。“公司印章跟工程款没有对价关系,但公章是公司的意思表示能力和行为能力载体。作为承建方的宝盛达公司以其工程款项作为控制公司印章的借口,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他们无非就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合融置业财物的目的。”合融置业法律顾问王金贵认为,李国政非法控制合融置业造成的结果很明显,社会危害性也很大,“比如上百户购房人不能入住,影响社会稳定。”对于上述说法,记者此前多次致电李国政、蒋玉宏以及宝盛达负责人李吉春联系采访事宜,对方均不肯见面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西区阳光小区”项目建设因合融置业公司印章被犯罪嫌疑人控制,仍处于停工状态。对于事情的进展,记者将继续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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