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西吉县法院2小时化解一
近日,西吉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派驻的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工亡赔偿纠纷,受害人亲属获赔50万元,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诉讼成本。
受害人崔某某系西吉某学校聘用的保洁人员。年4月,受害人崔某某在骑自行车上班时,在该学校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此次事故中,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年11月7日,受害人崔某某的亲属李某某等六人委托律师向西吉县法院就受害人崔某某的工亡补助金等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学校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0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到诉状后,征求了原告意见,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联系到西吉县司法局派驻法院诉前调解人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并与被告学校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在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场后,立案庭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协助人民调解员对该起纠纷即时进行调解。经过“法院+调委会”工作人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开导、释明法理,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协议,学校同意赔偿原告李某某等六人共计50万元。人民调解员当场向双方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事人的申请,西吉县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消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化解。在离开诉调对接中心时,原告委托的律师感慨地说:“一般这种纠纷是最熬人的,也是最浪费时间的。但是今天太感谢你们了,利用一下午就把双方的矛盾化解了,给当事人减少了很多的麻烦。”
该案是西吉县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利用“法院+调委会”模式进行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也是推动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的生动实践。今后,西吉县法院将持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
原标题:《西吉县法院2小时化解一起工亡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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