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西吉县法院创设微法庭
乡村治,基层稳,则百姓安。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绝对不能缺位。
今年以来,西吉县全面推行“”基层治理机制,依托重新打造的综治中心,建立由各乡镇政法委员、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党员干警等为成员的功能型党支部,对各乡镇、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分解排查、化解任务,进一步压实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理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相较于“一乡(镇)一派出所一司法所”,西吉县法院的派出人民法庭并没有这样设置,如何弥补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机制的短板,西吉县法院党组针对人民法庭设置不足的现状,决定在未设置人民法庭的将台堡、平峰、硝河等15个乡镇,并在兴隆镇单明村、白崖乡库房沟村等6个村组创设具有类似人民法庭功能的“微法庭”,安排固定的法官负责,随时在群众的家门口开展纠纷多元调处、诉讼调解、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等,从而实现了法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全县乡镇的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战略与基层治理注入了新动能。
便捷高效,培育解纷土壤
“以前有纠纷,只能往法院跑。现在好啦,家门口就可以化解。”西吉县兴隆镇的王甲和王乙和好后如是说。
王甲与王乙不仅是堂兄弟,也是同村庄邻,两家的土地紧挨在一起,原告王甲称被告王乙越界耕种其两垅地,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并诉至法院。
6月7日,办案法官现场对土地进行实地丈量后,并就近安排在兴隆镇单明村“微法庭”进行诉前调解,法官耐心询问了纠纷的争议问题,劝说双方切莫因一垄根地双方影响了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并反复向王甲和王乙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类似“地界纠纷”问题的原则,僵局很快被快速打破,双方互谅互让,并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处理时间之短,纠纷解决速度之快,能够当场就地化解,还不用交诉讼费,类似于“地界”纠纷类的案件之所以能够迅速解纷,得益于西吉县法院‘微法庭’创设的便利。”兴隆镇综治中心主任陈长清说。
“依托西吉县‘’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发扬协作共建优势,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在离群众最需要法律服务的地方设立‘微法庭’,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最末端,让法官走出法院,走进村组、社区,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做到‘宁愿法官多跑腿,不让群众多走路’。”西吉县法院副院长马占山在介绍“微法庭”作用时说。
法理情理,贯通民情桥梁
“当时你屁股一拍,就离家出走,把孩子丢给我,这几年我含辛茹苦的拉扯大,现在你想离婚,还想要孩子的抚养权!”5月7日,杨某拍着将台堡镇“微法庭”的桌子说道。
李某(女)与杨某(男)于年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年李某离家外出,十年未归,杨某独自一人拉扯孩子,年5月李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面由于田间农忙,杨某参加诉讼存在困难,另一方面杨某认为自己多年付出等来一张诉状,抵触情绪颇深,不愿意进法院。因此,家事审判法官特意将此案的审理安排到将台堡镇“微法庭”开庭审理,最终,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李某(女)与杨某(男)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稳妥处理。
“我们法官在办案时不仅要释法理,更要讲情理,”送走案件当事人后,法官马阿宁感触道“尤其是在处理乡村涉婚姻家庭类纠纷时,就近当事人所在地,找到当事人的积怨所在,与当事人形成情感的联结点是开展调解的关键所在。”
“‘微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通过转变思维、积极引导,运用“以和为贵”的法治理念,释法析理,在调解中消化矛盾,从根源上化解积怨”白崖法庭庭长马红说。
联动协同,织密多元网格
“几经周折,养殖补贴款终于要回来了,谢谢法官、调解员还有村主任,”当事人王某来到平峰镇“微法庭”,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负责平峰镇“微法庭”的马文芳法官通过联系村委会、派出所、信用社了解和查证,成功诉前化解了年由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疏忽,将王某的养殖补贴款误打给李某而引起的邻里不当得利矛盾纠纷,顺利帮助养殖户王某追回养殖补贴款,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通过联动多元解纷和‘微法庭’高效协同两方合力,西吉县法院诉讼案件同比增量明显降低,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年以来,调解案件件,诉前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62.76%,既有效减少了诉讼增量,又使纠纷得到及时高效化解,大大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成本。”立案庭庭长马孝国说。
“创设‘微法庭’的真正目的在于拉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做实做细司法服务是长远追求,我们将会不断总结经验,细化措施,全方位融入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动解纷的‘一盘棋’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马占山说。
原标题:《西吉县法院创设“微法庭”服务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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