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年度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
关于申报年度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年中期财政规划暨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预)发〔]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年度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科特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一)年科特派项目持续支持科技特派员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创新驱动发展中开展的技术开发、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计划通过项目形式给予科技服务类、成果转化类、创新创业类和贷款贴息类四个类别项目适当的经费支持。具体支持方向和方式依据《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5号)执行。
(二)年科特派项目重点构建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依托现有规模较大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创新联合体、星创天地,通过区、市、县共建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方式建设科技特派员社会化服务站点,集中开展示范推广、成果转化、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及信息、订单、托管等综合服务,打造网格化服务体系,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配套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同时,鼓励区外科技特派员参与我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科技服务。
(三)年科特派项目重点助力拓展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滩羊和绿色食品等自治区农业重点产业,及马铃薯、冷凉蔬菜、小杂粮、黄花菜、中药材等地方特色产业,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在产业链关键环节集成组装配套示范推广科技成果,打造县域产业发展科技示范,引导乡村绿色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年科特派项目重点助推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重点对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4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百万移民致富提升任务重、难度大的永宁县、沙坡头区、中宁县3个重点县开展技术、管理、销售、政策等方面的科技服务。
(五)年科特派项目重点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鼓励设立党支部的科技特派员企业亮身份、做表率,以成果转化、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等形式,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的科技创新创业,形成党建业务上下联动协同,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出成效,成为农业科技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二、申报条件(一)科特派项目申请人/申请单位必须为科技特派员。
(二)申报成果转化类和创新创业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等载体,并且已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三)申报科技服务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与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服务地或服务单位。
(四)申报贷款贴息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已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科技特派员企业。贷款贴息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当年贷款实际利息的50%,三年不超过50万元。补助范围为年10月1日-年9月30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五)科技特派员应根据创新创业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支持方式的一类项目申报,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50%。已经获得宁夏科技金融专项支持的,在专项执行期内的科技特派员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需在宁夏境内注册超过1年,科技特派员需在属地管理的市、县(区)科技局备案在册。专项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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