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法院出台15条意见服务稳经济保增长

                            

近日,西吉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15条意见》,从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全方位司法支持。

《意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善用制止垄断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展空间。包容和鼓励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不轻易以法律未作规定为由否定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劳动力、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释放新需求,迸发新活力,创造新供给。依法鼓励和保障融资方式创新,发挥投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

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意见》强调,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四权改革”的政策内涵措施安排,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等流转纠纷,保护土地资源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寻求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最佳利益平衡点和结合点,把保护劳动者眼前利益、现实利益和保障劳动者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结合起来。依法审理涉及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案件,促进就业创业和教育公平。

《意见》还指出,充分发挥司法的价值引领功能,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和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培育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在全社会推行绿色消费,让西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空气更清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充分利用21个“微法庭”,安排固定法官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此外,《意见》还对充分发挥“”工作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倡导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跟风比阔等陋习,弘扬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实施司法惠民工程以及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升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等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切实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贡献法院力量。

供稿

马建强

编辑

周亚静

原标题:《西吉法院出台15条意见服务“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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