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教体局关于岁学生接种新冠病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当前,我县15—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预计8月13日完成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全区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正式启动,8月18日—24日集中开展第一剂次接种;9月9日—15日,集中开展第二剂次接种。

为确保全县12—14岁(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位家长正确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信息登记,详细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一式两联)并签字。

接种前后注意以下事项:

一、接种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下按接种时间安排,前往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县城片区学校在海原五中体育馆接种,乡镇片区学校就近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接种),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提前“金苗宝”录入孩子的相关信息,减少接种现场等候时间。(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请认真阅读并由监护人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前往接种时,做好防晒措施,避免中暑,接种前不要空腹,保持身体良好状态。

二、接种中,要佩戴口罩,遵守接种点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排队时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建议穿宽松上衣以方便接种,接种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三、接种后,听从接种工作人员安排,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并保持一米距离就坐,留观结束后不要在接种场所聚集逗留。接种后尽量避免接触个人既往过敏物品及常见致敏源,如出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同时向接种单位报告。

四、完成接种后,请继续遵守“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少聚集”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责任和义务,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只有全社会人群接种疫苗达到了一定的覆盖率,才能形成群体免疫的铜墙铁壁,我们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秩序才有可靠的保障。希望家长朋友们、广大的青少年都能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配合去接种疫苗,构筑强大的免疫屏障,保护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

附件1:

金苗宝APP新冠病毒疫苗预约设置及自助建档操作说明

附件2:

海原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信息

1.海原县第五中学接种点

接种点负责人:张武联系

2.海原县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接种点负责人:马尚俊联系

3.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接种点负责人:黄选斌联系

4.海原县西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接种点联系人:李春慧联系

5.海原县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接种点联系人:柯德龙联系

6.海原县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接种点联系人:田玉萍联系

7.海原县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接种点负责人:田兴荣联系

8.海原县三河镇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方建豹联系

9.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王国义联系

10.海原县贾塘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李进海联系

11.海原县曹注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张存祥联系

12.海原县九彩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李波联系

13.海原县李俊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李刚联系

14.海原县杨明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李震联系

15.海原县红羊乡中心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张志荣联系

16.海原县关庄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赵博联系

17.海原县树台多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东海波联系

18.海原县西安镇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王利宁联系

19.海原县罗山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郭建邦联系

20.海原县关桥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赵金梅联系

21.海原县高崖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陈晓华联系

22.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庞世荣联系

23.海原县七营镇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李建平联系

24.海原县甘城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穆宗海联系

25.海原县郑旗乡卫生院

接种点负责人:马建强联系

建立免疫屏障

我们一起

打针针种苗苗

勇敢去战“疫”

新时代

党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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