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拘
2月9日,记者从宁夏公安厅获悉,自启动疫情防控措施以来,宁夏公安机关共打击涉疫类刑事案件3起(妨碍公务2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共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起,行政拘留人,罚款66人,警告9人,教育训诫15人。通过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产品、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网上造谣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依法惩处妨碍疫情防控期间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防控疫情传播蔓延,全面保障疫情防控隔离工作有序开展,2月7日,宁夏公安厅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切实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明确对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采取暴力以及暴力相威胁的手段阻碍采取隔离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夏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妨害公务罪
银川市兴庆区:2月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应当戴口罩的建议,与防疫工作人员争执推搡,随后返回家中拿出尖刀一把向工作人员翟某身上连戳两刀,受害人衣服被刀划破。犯罪嫌疑人李某不听劝阻,持刀伤害工作人员,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2月4日,犯罪嫌疑人俞某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应当戴口罩的建议,无故辱骂在小区门口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出拳殴打出警人员头部,撕烂防护衣,用石头将另一名出警人员头部打伤。犯罪嫌疑人俞某不听劝解,辱骂防疫工作人员,殴打出警民警,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固原市隆德县: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武汉返乡未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外出饮酒,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酒后辱骂、殴打入户走访的工作人员,造成2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并责令居家隔离,待其隔离期满后依法办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银川市兴庆区:1月31日、2月1日,银川市陆续接到多起群众投诉,天瑞祥等多家药店销售“飘安”牌医用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利用经营的保健品店从无证厂家购进一次性飘安牌口罩4万只、3M口罩只、3M N95口罩只、医用手套只等假冒伪劣产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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