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招生委员会公告
亲爱的考生、家长朋友: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拉开帷幕,十年寒窗苦读,汇聚千万期待。我们衷心祝愿全县广大考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步入考场,沉着应战,考出水平,为自己的美好理想和父母的殷切期盼,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首场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宁夏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以及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截图打印的《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考点。其它场次,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
考场统一配备了时钟,考生不允许携带手机、手表等个人计时工具入场。允许考生带入考场的文具有2B铅笔、0.5毫米黑色中性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一旦在考场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不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一旦在考场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不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二、严格执行防疫要求
考前14天起,填写《宁夏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和“我的宁夏”手机APP健康码每日健康打卡,如实填写每日健康情况;考前14天内,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如有发热现象,请主动报告给学校或教育考试中心。
考生在进入考点前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后须遵守考点防疫要求,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必须服从考点进行应急处置安排。
三、考试作答注意事项
我区高考全部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请考生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所有考场进行实时监控并录像,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外语科目在14:45分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牢固树立“诚信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若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若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若考生作弊情节严重,有利用高科技无线设备等手段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暂停参加普通高考的处理。
凡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出售或提供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法律责任。
五、提高警惕防范欺诈
高考期间,考生务必保持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打着各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考试、招生诈骗活动。我区高考的相关政策、公告等在宁夏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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