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正确用法,你肯定不知道的

驾驶员都知道,危险报警闪光灯主要用于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到本车发生的特殊情况,起到警示作用。

当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或临时停车,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遇到能见度小于米的恶劣天气时,一定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若因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而发生交通事故或二次交通事故,那就得不偿失了,还得承当相应的责任。

下面列举两个去年发生的真实案列:

案列一:

年10月10日凌晨5时,宁夏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宁夏固原市往海原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黑海高速公路30公里+米处时,因驾驶人疲劳,车辆方向发生偏移停在行车道内。由于驾驶人张某未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导致后方一辆小轿车未发现已停止的货车,躲避不及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驾驶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列二:

年4月16日20时,湖南娄底驾驶人聂某驾驶一辆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从双峰县往蚊子山方向行驶,途中拖拉机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因聂某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导致随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行径此路段的刘某未及时发现故障拖拉机,与拖拉机发生追尾碰撞,造成电动车损坏及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危险报警闪光灯,不管是在夜间还是在白天,我们都要规范合理的利用起来,它不仅能提醒其他驾驶人,更是保护自我安全和车辆安全的重要提示工具。

另外,教练车训练、车辆倒车或掉头时、运送危急病人、执行特殊任务、受领特殊任务等情况,也都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防止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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