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入刑,西吉第一案澎湃在线

                            

3月1日起

最新刑法修正案正式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标志着“袭警罪”的正式确立!

3月5日,震湖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矛盾纠纷警情过程中,报警人谢某某情绪激动,不听从民警的答复告知,威胁、辱骂、抱摔处警民警。在民警依法强制传唤谢某某时,谢某某又对另外一名民警撕扯,并推倒在地。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袭警罪。目前,谢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认罪认罚。3月10日,谢某某被西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袭警行为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成本,法律的严惩是为了更好的教育,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法治观念,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原标题:《袭警罪入刑,西吉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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