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中卫海原南华山管理处5人被通报

7月11日,中卫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海原县南华山管理处工作人员履责不力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年4月1日11时25分许,海原县南华山自然保护区拱北梁下泉子沟至林子洼、黄石崖区域,因群众上坟点香烧纸引发一起火灾。南华山管理处作为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懈怠、落实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不严不细,疏于进出自然保护区人员管理登记,且在巡查工作中失职失察,未能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区内上坟点香烧纸群众,致使引发火灾。对此,海原县南华山管理处水冲寺管理站工作人员田进明、姚国龙、田树珍3人负有直接责任,水冲寺管理站站长孙小虎、分管水冲寺管理站的包片领导魏学理负有领导责任。年4月,海原县纪委给予魏学理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孙小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原县监察委员会给予田进明、姚国龙、田树珍政务记过处分。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编辑:张佳楠审校:蒋幽飞审签:马宏萍终审:周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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