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未保中心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
近年来,海原县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成立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在全县学校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开展专题法制讲座,有效提升了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指导各校场景化开展防震、防火、防拐骗、防暴力侵害等专题演练;定期举办专题培训活动;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及时处置机制、青少年防性侵法治教育机制、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机制等;落实宿管人员查宿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消除潜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管力度;常态开展师德师风承诺践诺和主题演讲活动,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实行学生入学均衡编班,考试成绩等级评价;保证学生必要的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积极探索防止学生厌学、辍学有效办法;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精准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等;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活动;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热线电话等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重视家校联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委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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