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划分4个高风险区

关于划分海原县高风险区的公告

(年第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自治区流调专家组研判,自年9月27日6时起,中卫市海原县辖区划定和调整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4个)

七营镇八营村、南堡村为高风险区,七营镇七营村、马莲村调整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海原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9月27日

来源中卫发布

编辑胡德成

流程编辑马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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