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号)

报名条件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届、届高校毕业生,包括:

1、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宁夏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实习时间

年8月1日-年7月31日

实习补贴

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

1.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元;

2.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元;

3.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为三类区,每人每月元。

报名时间

年7月10日-31日

报名流程

1.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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