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所有行政村社
关于在同心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第10号)
广大居民: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区、市有关部署要求,经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2月17日上午8时起在同心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1.严格管制社会车辆通行,除民生保障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应急车辆、特种车辆、疫情防控指挥公务车辆,各乡镇(管委会)、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址离工作点3公里以外上下班所用车辆外,全县其他各类社会车辆(电动车、摩托车、小轿车、货运车辆)禁止在城区内通行。
2.严格城区内车辆停放,允许通行车辆在小区周边有序停放,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小区内或停车场。
3.解除交通管制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
4.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扣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2月16日
关于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
全面升级管控的通告(第1号)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区、市有关部署要求,同心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实施全面升级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一律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每个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封闭式管理期间,除疫情防控、公共服务、生病就医等需求外,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超市员工、商户及从事农业生产等因工作需外出的人员凭有效出入证(需加盖社区、物业、单位公章)进出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门、出楼栋、出小区。每户家庭每周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两次,凭出入证进出村、小区。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护人员和救护用车、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车、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
三、禁止打麻将、打扑克、聚餐、扎堆聊天、下方棋等聚集性活动。“红事”一律禁止举办,“白事”一律从简,并由当事人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组织、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禁止举办传统惯例的各类宗教纪念、敬香祈福、传统庙会、“尔麦里”、聚礼弥撒等活动。
五、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关心帮助辖区内不能自理、生活不便的老弱病残等群体,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规范网络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六、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不得外出,严格按照居家隔离要求进行隔离。
七、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到规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八、所有居民要做好体温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以上)、干咳等症状时立即向村(居)委会或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报告,并按规定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九、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拒不听从村、社区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小区报到党员、义务监督员等管理人员劝阻的或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处。
十、本通告自2月15日起实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将视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非常时期、非常之举。请全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居家坚守、自我防护、相互隔离,力保不感染,坚决不传染。
特此通告。
同心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15日
来源:宁夏新闻网
编辑:强欣
审校:马宝勤
审签:王立军
终审:周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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