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教体局人民检察院致全县师生和家

亲爱的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

您好!寒假已至,春节将临。近年来孩子燃放鞭炮引发污水井沼气爆炸伤亡事件屡见不鲜,为确保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欢度祥和节日,我们倡议:寒假、春节期间,务必看管好孩子,鞭炮千万别这么放,一定要牢记这句话:鞭炮(烟头)+下水道≈爆炸!每年春节前后,许多少年儿童总会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释放好奇心,窨井盖、化粪池、荒山野地是他们最钟情的探索对象,但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运,许多人因自己莽撞的好奇心付出了不同程度的代价。少年儿童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屡禁不止。预防鞭炮炸伤最好的方法——不买不放!并主动远离鞭炮燃放处!!如果做不到,那么,就请在燃放鞭炮时注意以下事项:1、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应由大人带领;2、燃放烟花爆竹时,请远离易燃可燃物和人群集中地,前往空旷地燃放(切忌在窨井盖、草堆、电线下燃放);3、燃放时,请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中;4、切勿在燃放过程中嬉笑打闹,更不可将鞭炮内的粉末挖出来把玩;5、燃点鞭炮后若没有炸响,请勿立即上前查看或拿取,以免因延迟爆炸致伤。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及时看管好孩子,避免类似的伤害发生。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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