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海原法院公开宣判马正山为首的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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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正山、杨生义、杨万林经常纠集在一起,利用宗族势力,操纵破坏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海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正山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杨生义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万林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元。并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没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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