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通告
关于加强近期来(返)巨人员信息报备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提示性通告
近日,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涉陕西、甘肃、内蒙古的相关阳性病例,我市也通报了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输入型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7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甘肃省张掖市,10月8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0月9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河北省石家庄市区以及井陉矿区,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左旗,10月1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0月12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10月14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昌平区、丰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河北省保定市区,10月17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县,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10月19日(含)以来途经湖北省天门市、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10月20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巨人员,要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外省旅游、出差返巨人员,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广大居民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出县,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
三、全县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三码”举措,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巨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巨人员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请尚未接种、符合条件的12周岁以上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加强免疫接种。
五、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社交活动过程做到无接触不握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在商场、超市、酒店、电影院、公交车等公共场所,自觉遵守各项防控措施。
巨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0月24日
戴口罩、讲卫生、测体温、勤消毒
疫情面前,科学应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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