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冀永强农村公路谁来养护
文
人民政协报记者范文杰
“我们经常说,要想富,先修路!但是路出了问题,又应该由谁来养护呢?”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宁夏区委会主委冀永强表示,农村道路是连接乡村和城市的纽带,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还面临一些问题和短板。
这些年来,一条条“四好农村路”通村畅乡,成为农民群众的致富路,但是重建轻养现象比较普遍。冀永强以宁夏海原县进行举例说明,“海原县每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只有2.1亿元,仅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8.6亿元的4%,但是现有农村道路公里,其中有约公里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县级财政支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能力极其薄弱。”谈到自己看到的情况,冀永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据了解,国家明确是以县级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护体制,但由于县级政府的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十分突出,县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压力巨大,农村公路“重建轻养”“以建代养”的现象非常普遍。另外,由于农村道路建设缺乏系统规划,道路等级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低,大多仅停留在卫生清扫、路面简单修补的层面,路面损坏、减速带损毁、护栏扭曲等问题屡见不鲜。
冀永强在调研中还发现,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农村道路建设存在随意性建设、断头路较多、线路走向不合理、偏远山区农村道路缺口大等问题,严重影响农村道路的畅通和安全,甚至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
那怎么办呢?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记者问。
“顶层设计很重要。”冀永强认为,仅靠基层政府的力量很难改变现状,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本来很少,要深度解决农村道路养护问题难度很大。他建议把村内道路建设纳入政府道路建设规划范围,制定全国性的农村道路建设专项规划,从而实现从“无序建设”向“科学规划”的转变。他认为,农村道路建设专项规划应与乡村振兴战略村庄调整布局相衔接,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地区现有农村道路的基础状况与建设需求,并结合农村的区位特点、地形地貌、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因素,统筹优化农村道路整体建设布局,从而形成具有当地特色、与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道路建设路网。
冀永强还建议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制定中央、省、市、县四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护的投入标准。“只有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对西部重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才能彻底解决农村道路管护问题。”冀永强说。
原文刊登于年4月7日《人民政协报》第6版生态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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