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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至4月,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年7月份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45起。截至4月26日,经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已整改到位33宗,正在整改12宗。近日,自然资源部对这4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自然资源部通报的45起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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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徐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年4月,徐某违法占用襄汾县襄陵镇胡村.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同月,襄汾县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抄告襄陵镇政府;襄陵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年9月,王某违法占用托克托县河口管委会河上营村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同月,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河口管委会。年3月,河口管委会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渠某违法占地建设玉米烘干厂案。年6月,渠某违法占用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王气村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玉米烘干厂,7月后继续实施建设。7月,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年1月,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交白庙子镇政府。4月,白庙子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西口甜醋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库房案。年6月,西口甜醋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固阳县金山镇民胜村.33平方米耕地建设库房,7月后继续实施建设。8月,固阳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5.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孟某违法占地建设粮食库房案。年11月,孟某违法占用台安县高力房镇程家村.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粮食库房。年1月,台安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6.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虎源粮谷加工厂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年7月,该工厂违法占用大石桥市虎庄镇后坎村2.5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5亩)建设养殖场。年3月,虎庄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组织相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7.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吉林省新金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临时宿舍案。年9月,该公司违法占用双阳区奢岭街道幸福村6.65亩耕地建设临时宿舍。年3月,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月,该案移交长春市纪委监委。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8.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赵某违法占地建设车库案。年5月,赵某违法占用九台区纪家街道太平村2.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车库。同月,纪家街道办事处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月后赵某继续实施建设。年8月,该案移交长春市纪委监委,纪家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9.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赵某违法占地建设库房案。年6月,赵某违法占用农安县三岗镇兴隆村.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木材加工库房。7月后继续实施建设。年1月,农安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月,该案移交长春市纪委监委。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0.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牛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7月,牛某违法占用永吉县口前镇歪头村.67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7平方米)建设住宅。12月,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4月,口前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1.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王某违法占地建设牛棚和库房案。年7月,王某违法占用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金宝村.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牛棚和库房。年2月,双辽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同月,那木斯蒙古族乡政府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2.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四平九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库房案。年7月,该公司违法占用梨树县梨树镇东平安村.67平方米耕地建设库房。年2月,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月,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正在组织复耕。
1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由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年8月,由某违法占用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33平方米耕地建设厂房。年3月,道外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1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鑫贺阳门业加工厂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年9月,该公司违法占用香坊区向阳镇金家村.33平方米耕地建设厂房。年3月,香坊区行政执法局驻镇执法中队发现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15.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闫某违法占地建设养牛用房案。年7月,闫某违法占用新兴区柳毛河村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牛用房。年3月,新兴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16.江苏省淮安市工业园区淮安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案。年3月,淮安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淮安市工业园区连路办事处胡庄村、渠北村3.44亩耕地建设淮味千年项目管理用房、厕所等配套设施。同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园分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淮安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向市园区管委会和建设单位发函,督促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并抄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目前,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17.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扬州通惠集成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搅拌站案。年2月,该公司违法占用宝应县氾水镇新民村.67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7平方米)建设搅拌站。同月,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氾水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目前,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18.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吴某违法占地建设附属房屋案。年3月,吴某违法占用瑞昌市洪一乡吴家村40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0平方米)建设附属房屋。同月,瑞昌市自然资源局肇陈中心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洪一乡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9.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叶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年4月,叶某违法占用大余县池江镇池江村约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仓库。同月,池江镇综合执法大队在分片巡查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拆除通知书。池江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0.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陈某违法占地建设饭店案。年3月,陈某违法占用巨野县大义镇四街村平方米耕地建设饭店。同月,大义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1.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邱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7月,邱某违法占用华容区红莲湖新区大廖村八组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同月,红莲湖新区综合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红莲湖新区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2.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潘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5月,潘某违法占用炎陵县沔渡镇93.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7月后继续实施建设。12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政府整改。目前,相关线索已移交炎陵县农业农村局处理。
23.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谭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架棚案。年2月,谭某违法占用湘乡市育塅乡白杨村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钢架棚。同月,湘乡市自然资源局育塅乡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育塅乡政府会同育塅乡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育塅乡政府联合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正在复耕。
2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10月,屈某违法占用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杨家溪村.33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6.67平方米)建设住宅。年1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政府整改。目前,西溪坪街道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25.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夏某违法占地建设活动板房案。年8月,夏某违法占用赫山区八字哨镇金家堤村.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活动板房等。年1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并下发地方政府整改。同月,赫山区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6.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谭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年10月,谭某违法占用宜章县一六镇观音寺村.84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厂房。年1月,一六镇政府综合巡查队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27.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周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9月,周某违法占用遂溪县建新镇白水塘村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11月,建新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整改。12月,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建新镇政府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正在复耕。
28.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3月,王某违法占用全州县枧塘镇王家村6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同月,该违法行为被巡查发现;枧塘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9.重庆市忠县陈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9月,陈某违法占用忠县善广乡杨鹤村5社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年3月,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善广乡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4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0.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1月,张某违法占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丛林镇永胜村55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丛林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梁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2月,梁某违法占用泸县奇峰镇渔庆村13.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房屋。同月,奇峰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32.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杨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3月,杨某违法占用珙县洛亥镇俄塘村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洛亥镇政府会同镇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停工。目前,当事人已停止违法建设,土地正在复耕中。
3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谢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架库房案。年11月,谢某违法占用恩阳区渔溪镇升旗社区平方米耕地建设钢架库房。年2月,渔溪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停工。3月,渔溪镇政府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的公告,当事人逾期未整改。同月,渔溪镇政府会同恩阳区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4.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吴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1月,吴某违法占用通江县麻石镇长清村.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麻石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2月,通江县相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35.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伍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2月,伍某违法占用乐至县良安镇宝森堂村.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3月,良安镇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月,乐至县农房整治办向县农业农村局移交了违法线索。目前,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36.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蒲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9月,蒲某违法占用仁怀市鲁班街道隆堡社区中坝组.33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年1月,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月,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鲁班街道办事处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37.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张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3月,张某违法占用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社区十南小组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金山街道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当事人正在自行整改。
38.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卢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畜圈案。年2月,卢某违法占用武定县东坡乡达卧村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畜圈。3月,武定县自然资源局高桥分局联合高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目前,正在整改中。
39.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尼某违法占地建设宅基地案。年3月,尼某违法占用昂仁县亚木乡杰村约.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宅基地。同月,亚木乡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正在整改中。
40.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边坝县普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4月,普某违法占用边坝县尼木乡江果堆村.67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平方米)建设房屋。同月,边坝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尼木乡政府。目前,尼木乡政府拆除了违法建筑,正在组织复耕。
41.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田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年10月,田某违法占用蓝田县普化镇西李家沟村.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11月,普化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2.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1月,王某违法占用米脂县银州街道办事处班家沟村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银州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垦。
4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刘某违法占地建设工业加工项目案。年8月,刘某违法占用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潮湖村2.5亩耕地建设工业加工项目。年3月,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停工通知书。4月,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进入听证程序。
44.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库房案。年8月,王某违法占用西吉县吉强镇前咀村.67平方米耕地建设彩钢库房。年3月,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吉强镇政府。同月,吉强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5.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陈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3月,陈某违法占用海原县甘城乡久坪村.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4月,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甘城乡政府。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近期,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20项具体举措;印发《关于开展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减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地区,要严肃约谈问责。
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
《通知》列出的八种情形,
涵盖了多种违法情形。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
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
依法作出处罚。
一起来看:
↓↓↓
01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此,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并将其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02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强占耕地建房行为未经合法审批,多占耕地建房行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积,均应明令禁止。
03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04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通知》明确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05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知》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旨在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06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应明令禁止。
07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应予以禁止。
08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用地审批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指出,《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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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然资源部、中国政府网等编辑:陈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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