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买官被骗的县委书记获刑收了一套超
撰文
蔡迩一
7月5日,西安中院公开宣判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辛耀峰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年5月至年8月,辛耀峰利用其担任府谷县县长、佳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事项上为多个公司及个人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万元、欧元10万元、美元30万元、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房产一套、金条克。
另被告人辛耀峰对其家庭财产差额部分人民币.万元、美元11万元、金条克无法说明来源。
西安中院认为,辛耀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案发后,被告人辛耀峰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退缴了部分赃款,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媒体此前披露,辛耀峰曾攀附榆林市委书记原书记胡志强。
公开资料显示,辛耀峰在年6月履新府谷县县长,据上游新闻报道,辛耀峰如愿当上县长得益于“在时任榆林市市长胡志强的关照”。
辛耀峰还有买官被骗的经历。
年5月,时任府谷县委书记调离,辛耀峰有了接任该县县委书记的想法。当时,有人告诉辛耀峰,只要他肯花钱,就能当上县委书记。辛耀峰当官心切,就找到2个企业老板筹集了万资金。钱给了,辛耀峰却被骗了。案发后,万被相关部门成功全部追缴。
年5月,辛耀峰履新榆林市佳县县委书记,两年后被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辛耀峰被查的时间是年2月28日,辛耀峰案还是陕西省监委组建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他落马四个月后,胡志强落马。
去年8月,辛耀峰被双开,通报第一条指出,他不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搞政治攀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通报提到,辛耀峰“把本应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当作自己敛财的工具,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大肆收受巨额财物甚至公然索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去年12月,胡志强被双开,纪委方面称,胡志强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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